(网经社讯)3月24日,市场监管总局印发《网络交易合规数据报送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范网络交易合规数据报送行为,发挥数据在平台经济治理中的关键要素作用。引导阿里、京东、拼多多、抖音、快手等平台企业合规经营,提升网络交易监管效能,促进平台经济健康发展。
在此背景下,数字经济新媒体&智库 #网经社 (WWW.100EC.CN)独家策划“网络交易平台监管新动向专家解读”,邀请了包括泰杭律师事务所、正策律师事务所、申浩律师事务所、泽大律师事务所、中治律师事务所、企赋未来科技等专业律师、专家,共同探讨平台、商家、卖家等合规经营新要求。(详见网经社专题:https://www.100ec.cn/zt/wlhgy/)
对此,杭州企赋未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联合创始人、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陈平安在接受网经社独家专访时表示,
2025年电商行业合规是必然趋势,留给电商行业的经营者和从业者提高合规意识加强合规管理的时间不多了。《网络交易合规数据报送管理暂行办法》4月25日就要实施了,和电商行业特别是电商卖家有着紧密的关系。
我想主要有三个观点,第一观点就是这个通知的第7条的第二款里面,已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的平台内的经营者(姓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住所或经营场所、联系方式、网店名称以及网址链接或者访问路径等信息,都要报送个给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这样的话就对我们淘宝平台、拼多多平台这种无需申报的、无需亮照的经营者和个人从业者产生了很大的影响。
通过第7条的第三款内容来看对本平台内年交易额累计超过10万元额度的平台内经营者进行特别标示,并督促其及时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也就是说你在平台内营业额超过10万以上的,但是又没有亮照的会特别标示出来,就会督促你办理市场主体登记,也就是让你作工商的登记,或者发现你没有亮照会怎么样。
我们来参考杭州市余杭区的做法会给你开罚单,按照无照经营来做会罚1万元,然后还可以没收违法所得。而这里最关键的是办理了工商登记就必须作税务申报,以前我们电商行业经常会发生的私卡收款的问题会重点被预警。
第二个观点,那我们来看这个暂行办法的内容,基本上和2024年12月20日国家税务总局发的《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征求意见稿)内容几乎是一致的,暂行管理办法除了没有要成交数据、退款数据这些之外,其他的基本都要了,而且工商和税务的数据本身就是共享的,国家税务总局发的《互联往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征求意见稿)已于2025年1月19日征求意见结束,估计很快就要发布。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络交易合规数据报送管理暂行办法》于2025年4月25日正式实施,结合24年都没有发生变化的《税收征收管理法》,也于2025年3月28日发布了《税收征收管理法(征求意见稿)》,这个《税收征收管理法(修订征求意见稿)》里面最大的一项修改变化要求所有的线上平台向税务机关提供经营者和从业者的相关数据。
可以说从2024年12月20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报送规定《征求意见稿》、到2025年3月24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网络交易数据合规报送管理暂行办法》,再到2025年3月28日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税收征收管理法(修订征求意见稿)》来看,2025年电商行业的税务合规是必然是落地的,电商行业数据完全是透明的,这对电商行业经营者和从业者来说2025年从现在开始不要保有任何幻想,这次是真的,只有合规是企业未来发展唯一出路。
第三个观点,目前从我们国家发布的一系列法律法规来看,电商行业和其他行业一样,我们企业现在要重视的不光是企业未来的合规问题,更应该重视企业经营中的历史遗留问题,特别是税务问题是重中之重,因为我们电商行业历史发展中形成的惯性思维,我们大量的经营者和从业者都没有很高的合规意识,在经营过程中也就是遗留了很多的合规问题,我们在看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的《网络交易数据合规报送管理暂行办法》的时候,也要看看目前的整个大的背景就是财政平衡、公平竞争,促进线上线下健康发展,从国家税务相关法律法规的修订和颁布,对行业影响深远,国家利益不容侵犯,合规是未来发展的主旋律。
专家介绍:陈平安 杭州企赋未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联合创始人、杭州企赋创新投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AI数字财税合规咨询师,从事股权投资和财税合规咨询5年以上,公司专注于电商行业开发首个电商行业AI财税合规大模型,为电商行业提供高效低成本的财税合规数字化工具,让财税合规更简单,让合规成为企业发展的核心竞争力。
网经社在消费维权、立法等方面也取得不少成果,并得到有关部委、消协的肯定。如2020年网经社出席国家市监督总局在京召开的“互联网企业创建无传销网络平台座谈会”,发布国内首份《中国社交电商合规研究报告》;2017年承接浙江省工商局、浙江省消保委委托的“跨境网购消费者权益保护课题”;2016年承担承接国家工商总局和浙江省工商局“全国网络交易平台合规审查”调研课题项目;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局、中国消费者协会指导,与《中国消费者报》举办的“促进电商发展指导网络消费”座谈会上,发布《2016年中国消费者网络消费洞察报告与网购指南》。2024年9月25日,浙江省消保委第四届专业委员会专家聘任仪式暨浙江《消法》实施办法修改座谈会在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举行,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主任曹磊受邀参加,并获聘浙江省消保委第四届电子商务专业委员会专家。
2013年,网经社受邀出席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局等举办的《支付业消费权益保护研讨会》,并做主题报告;发起“2010中国网络传销不完全调查”,并发布中国首份网络传销调查报告《2010中国网络传销调查报告》,推动国家工商总局、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等六部门联合行动。